招商公告
四川越王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绵阳科技馆分公司按照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控及公司制度要求,对位于绵阳科技馆A馆三楼指定区域对外公开招商,信息如下:
一、招商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青少年科创中心
(二)项目位置:绵阳科技馆A馆三楼指定区域
(三)场地面积:752㎡(具体范围见附件)
(四)项目定位:集“科创培训”与“科普主题展馆”于一体的综合性青少年科技创新实践平台。
二、申请人资格
(一)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或其他合法主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无不良经营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备与项目相匹配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或科普服务运营能力与经验,在市级或以上科普场馆、科技馆、大型公共文化空间等有同类项目成功案例。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项目合作内容
(一)合作期限:五年
(二)合作模式:
1.绵阳科技馆:负责提供本项目约定的场地;负责根据双方确认的装修设计方案,完成场地的基础硬件装修,包括固定隔墙、基础配电、照明系统及消防系统的建设与改造;承担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能源费用。
2.合作商:负责投资本项目所需的主题展馆、全部软装、展教设备、信息化设备、家具及氛围营造等;负责除能源费外的项目全部运营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薪酬、教具与耗材采购、课程研发、市场推广、设备维护等;须保障每年在绵阳科技馆馆内或馆外组织举办公益性科普活动不少于6次,以支持绵阳科技馆科普能力提升。
3.科技馆项目收益为“保底收益+项目收入提成”。
(三)合作收益:
绵阳科技馆保底收益不低于13万元/年,项目收入提成不低于总收入的15%。
(四)科技馆项目培育期:7个月
培育期共计7个月(含装修期);培育期内,绵阳科技馆不收取项目保底收益,仅按双方约定比例计提项目经营收入提成。
(五)合同履约保证金:3万元
(六)资产处置:合作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合作商有权撤走其投入的所有可移动资产。由绵阳科技馆投资或合作商投资形成的不动产及所有不可拆除、移动的设施、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并无偿移交给科技馆。
四、招商其他要求
(一)申请单位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同类项目经验证明(项目合同)。
(二)申请单位需提供项目建设与运营方案及收益分配报价单。
(三)经评审确认中选单位后,中选单位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正式合作协议。过期未履行上述手续的视为放弃,绵阳科技馆有权确定由下一位顺位排名的单位中标。
五、招商文件获取
(一)申请人购买招商文件需准备:
1.企业购买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购买持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上述所有证件的复印件须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到绵阳市剑南路东段326号越王楼办公区工程部报名、购买招商文件,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二)招商文件购买时间为:2025年 12月 8 日9时0分至 2025年 12 月 12 日 17 时0分截止。
六、申请文件递交
(一)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14 时
0分。
(二)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四川越王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为:直接送达。(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按其他递交方式送达的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六、申请保证金
申请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元)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12 月 12 日 17 时 0 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商人(全称):四川越王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绵阳科技馆分公司
地址: 绵阳市剑南路东段326号
邮编: 621000
联系人:赵文
联系电话: 13378162897